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“教育学、心理学”课程考试
特别提示
各位考生:
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“教育学、心理学”课程考试将于4月13日进行,现特别提示以下内容:
一、考试必带物品
1.证件:①准考证;
②有效身份证件。
2.文具:0.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、2B铅笔
二、注意事项
1.除必带物品外,其他个人物品都不允许带入考试区域(即考场所在教学楼)。考点不为考生提供个人物品存放处,并不对丢失物品负责。
2.违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:背包、电子及通讯设备(如:手机等)、橡皮、手表、书籍、纸张等物品及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的其他物品。如在入场前发现以上物品,将禁止进入考场,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上述任何物品,一律按违规处理。
备注:有效身份证件是指:①居民身份证原件(有效期内);
②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(有效期内)。
考试当天证件不全或携带过期证件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附件1: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)附件2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(节选)
(请院系务必张贴宣传)
必赢教务处
2019年4月10日